吉木新闻记者黄忠通讯员曾甜甜柯美忠拥有一千多支假烟,从广西千里迢迢来到湖北;深夜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交接,秘密行动。但他们没想到执法人员会布下天罗地网。当车辆进入黄石市阳信县一高速收费站时,被当场扣押。经清查,发现车内装有多个品牌的假烟1020条。经阳新县检察院指控,被告人莫某某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“涉案假烟全部被没收并依法处理。” 10月19日,检察官在整个案件中提出了指控。 2024年7月20日,阳新县某镇高速收费站出口。当黑色k SUV驶离收费站,执法人员迅速上前拦截。打开车门清点后,发现里面有各种品牌的香烟1020条!后续检测结果证实,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。那是2024年6月末,莫某联系了在广西的朋友唐某(持有另一起案件),告知他一个“赚钱机会”:将20箱特殊“货物”运往湖北,每箱运费1000元。尽管明知这批货物是假烟,但在高额运费的诱惑下,唐先生还是同意了。由于车辆需要运“货”,唐某联系了好友廖某某。廖某某同意提供车辆,并安排儿子付某某(两案另案处理)和唐某某开车送货。在莫某某的授意下,获得“货物”后,两人北上。到达湖北某高速收费站,莫某某在出口处等候。黑暗中,这批假烟很快被转移到另一辆车上。交接完成、货物结算完毕后,唐、付立即返回广西。第一批价值近25万元的“货物”收到后就成功售出,这让莫某某的胆子更大了。 7月中旬,他又安排了第二批20箱假烟,并再次联系唐某、付某进行运输。这次他更加小心了,让运输人员直接联系屋里装货,而他则在远处指挥货物。 7月20日,同样的车,同样的路线,同样的两个人再次毕业。但他们没想到,执法人员布下了天罗地网,这也导致了本文开头的一幕。据负责检察官介绍,案件移送阳信县检察院后,法院经核实,认定莫某某向他人出售价值249850元的劣质卷烟。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2025年1月4日,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罪对莫某某提起公诉。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,莫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,数额较大,已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。虽然第二次运输因被扣押而失败,但属于犯罪未遂,可能会比犯罪已遂从轻处罚。 2025年6月6日,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负责检察官提醒,法律网络必须恢复,不能有任何遗漏。任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,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